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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2022-09-14 11:04   合作发展处

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湘工信科技〔2020〕510号

各市州工信局:
    《湖南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31日
  


湖南省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和制造强省战略,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打造湖南制造品牌,切实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以及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三高四新”和制造强省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强主体、促协同、破瓶颈、铸品牌”为主线,坚持战略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攻坚战,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推动湖南产品向湖南品牌转变,以技术创新推动制造业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构建产业链、创新链、金融链、人才链、政策链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系统,为我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新优势。
    
二、行动目标
    到2023年,以重大产品创新、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示范为抓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基础平台为重点,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以关键共性技术导向目录、产业链技术创新路线图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为导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以质量标杆培育、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为支撑,湖南制造品牌建设成效明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突破24%、研发强度达1.8%,制造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自主创新能力增强行动
    1.重大产品创新。组织实施100个重大产品创新项目。突出产品的重大创新和行业引领带动作用,项目遴选向“锻长板补短板填空白”、突破“卡脖子”技术和关键装备、零部件、新材料研发等重点领域倾斜。将“100个重大产品创新项目”建设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两化融合、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等有机结合,促进企业在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中有作为有成果。落实常态化调度、部门会商协调、项目责任跟踪和精准支持服务等机制。
    2.新产品研发。加强新产品研发的服务与指导,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建立新产品开发管理体系,推动取得一批先进标准和重要专利。围绕高端装备自主突破、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消费品提质升级和数字经济等领域,组织企业申报省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遴选下达不少于200项的省级重点新产品开发目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省级新产品认定工作,评选发布全省年度10大标志创新产品和年度创新产品50强名单,每年编制发布《湖南省重点新产品推荐目录》。
    3.技术创新示范。新增10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为抓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人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快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推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应用高新技术能力、创新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管理水平、行业带动等方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创新发展经验。
    (二)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行动
    4.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以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集群为主要领域,以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首次商业化和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为主要目标,加快建设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为领头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跟跑的多层次、网络化制造业创新体系。鼓励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产业技术基础服务。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融资渠道等方面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认定一批高水平的省级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开展市级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到2023年,1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全国形成示范作用,力争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再获突破,新增1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增省级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60家,市级企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全面展开。
    5.产业技术基础平台设立。围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集群,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针对试验检测和信息服务等领域,指导建设一批基础性、先进性、权威性、公益性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院所建设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的研究以及高层次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活动。
    6.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常态化联系机制,积极推动省内外高校优势学科以及院士等科研团队精准对焦产业发展瓶颈和需求,定期开展高校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活动。按照“企业+高校”模式,鼓励工业企业与省内外高校共同打造创新联合体。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在境外设立、收购研发机构,吸引国外高端创新资源流入。支持省内外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合作共享。支持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创新平台加强经验交流。充分利用世界计算机大会、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以及各种产业合作对接会,积极搭建“企企合作、校企合作、区域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协同创新。
(三)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行动
    7.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组织重点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针对产业链的创新提升和断供断链风险,梳理发布制造业关键共性技术(产品)目录,采取目标指引、揭榜挂帅方式,建立龙头骨干企业牵头、高等院校、创新团队协同的攻关联合体,每年实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产品)研发攻关项目50项。编制发布一批制造业重点领域产业链技术创新路线图,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技术需求和技术创新关键环节、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方面聚集,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技术短板。对列入产业链技术创新路线图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项目,重点推荐申报制造强省等专项奖励项目以及国家相关专项。到2023年,实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产品)研发攻关项目150项。
    8.产业基础再造。积极抢抓新基建和产业链重构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以工业“四基”领域和现代信息产业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牵头开展一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进一步拓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和软件首版次政策支持范围,努力实现重大技术装备、核心技术、关键元器件(零部件)、重要基础材料等自主可控。
(四)湖南制造品牌提升行动
    9.湖南制造品牌打造。加强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培育。探索建立制造业省内优秀品牌、国内一流品牌、国际知名品牌分级分类推进机制,围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及重点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湖南制造领军品牌”、具有国内竞争力的“湖南制造骨干品牌”。指导产业集群制定实施区域品牌发展战略,通过标准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区域企业自律、品牌宣传营销等措施,提升区域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到2023年,打造湖南制造业品牌100家,其中“湖南制造领军品牌”20家、“湖南制造骨干品牌”80家。
    10.质量标杆培育。组织开展装备制造、原材料、消费品等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健全质量责任体系,每年组织200家重点企业开展质量信誉承诺活动。完善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推荐和省工业质量标杆培育认定工作。到2023年,力争全国质量标杆企业达到20家,省质量标杆企业达到100家。
    11.标准化体系建设。以技术标准为引领,促进高新技术专利化、重点专利标准化。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将研发成果和技术优势转化为促进产品品质提升的技术标准。鼓励企业自主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分产业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技术水平领先的产业链骨干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树立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典范。配合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建设。
    12.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引导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布局,创造和储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形成一批具有产业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高科技企业。针对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加速专利转化运用,构筑从专利到产品、从产品到产业的快速转化通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制造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调度分析、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制度,构建完善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进体系。强化工信、科技、财政等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成果等创新要素向企业、产业集聚,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重要支撑。
    (二)完善政策保障。统筹安排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集中支持核心创新主体、重要创新平台和重点创新成果。积极推动企业研发经费奖补政策、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政策和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鼓励企业研发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实施,引导和激励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技术创新。促进金融和科技融合发展,推动股权投资、债券融资向制造业倾斜,扩大质押融资,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增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
    (三)强化人才支撑。加快产业链高端人才、创新团队引进,建立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行业领军人才等产业链高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加强产业链中高层骨干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鼓励校企积极尝试多种新型办学模式,努力构建“以产兴教”、“以教强产”的良性互动的产教融合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优秀企业家人才库,加快培养具有国际眼光、战略思维的创新型企业家,充分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
    (四)优化创新环境。完善技术创新激励评价机制,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励机制,推动技术要素以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激活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加强对重大项目、成果、典型人物和企业的宣传,培育“鼓励创新、尽责容错”的创新文化,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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